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县重点项目“四督四保”工作机制的通知

2016年11月01日 00:00:00tz37浏览量:784次

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开发区管委会,县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

为加快推进全县重点项目建设,进一步健全规范化、制度化、常态化的协调调度机制,经县政府同意,现就建立全县重点项目“四督四保”工作机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总体要求

认真贯彻落实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全省重点项目“四督四保”工作机制的通知》精神,充分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,坚持经济工作项目化、项目工作责任化,按照注重统筹、突出重点、创新机制、精准发力的要求,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,压实工作责任,强化部门协同,全面实施“四督四保”制度,加快推进全县重点项目建设,全力推动稳增长、调结构、惠民生、防风险,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。

二、协调推进重点

协调推进重点是纳入省、市、县项目库的项目。

三、落实四督四保

(一)督查推进新建项目,保证开工率。强化问题导向,着力解决影响项目开工的审批、用地等前期问题,推进项目早日开工。一要优化审批服务。项目责任单位要全力协调好项目报批基础工作;有关行政部门要切实协调好中介咨询机构及时出具相关评估报告;负有审核审批职责的政府主管部门要优质服务,提高效率,对本级审批、核准或备案的项目,做到依规尽批快批,对需报上级审批的重大项目,要加快规划选址、土地预审、环境评价等支撑性文件的初审或审批进度,并协助项目投资单位做好后续跟踪服务,积极争取早批快批。切实减少前置审批事项,大力推行网上审批、限时办结、超时问责。二要强化用地保障。大力盘活存量土地,完善增量配置办法,落实土地跟着项目走的要求,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深度与供地条件的有机衔接,加大重大项目用地指导和支持力度,切实保障新开工重大项目用地需求。三要确保及时开工。按照同步推进、优化流程的原则,加快项目招投标工作。加快推进征地拆迁、土地平整等前期工作,落实水电路等开工配套条件,有效协调解决项目开工过程中的各种问题,保障项目按期开工。

(二)督查推进续建项目,保证竣工率。对在建项目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管理,着力解决资金供给、施工环境等影响建设进度的问题,形成更多的实物工作量,推动项目早竣工。一要明确时序目标。明确每个重点项目不同阶段的工作量,摸清进度,找准问题,以时序进度倒逼工作推进。二要分类督促推进。加强对投资、建设主体的引导督促,加快建设进度,在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能快则快。对工业、旅游、政府性投资等重大项目,督促各部门搞好服务,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。三要强化资金保障。坚持多管齐下,用好政府资金,撬动社会资金,扩大招商引资,搞好项目融资。充分发挥政府性资金引导作用,鼓励和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,保证项目资金需求。

(三)督查推进竣工项目,保证达产率。持续跟踪竣工项目的产出效益情况,着力落实运营配套、政策支持等条件,推进项目早日达产达效。一要制定目标。建立竣工投产运营项目数据库,将当年计划竣工项目、竣工后没有运营或投产达产不足的项目纳入数据库,逐一制定项目预期目标及时间等,明确牵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。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,实行动态管理。二要分类指导。对计划竣工的项目,重点是做好跟踪服务,及时解决可能影响项目达产达效的问题。对竣工后没有运营或投产达产不足的项目,牵头责任单位要加强跟踪督导,帮助分析原因,找准症结所在,采取有效措施协调解决,促使早运营、早达产。三要加强配套。认真做好建成投产运营项目后续服务,及时落实水电气路以及用工需求等投产运营配套条件,运用市场化手段积极帮助企业搞好供需衔接、提供信息服务、落实政策支持。

(四)督查推进储备项目,保证转化率。加大项目储备力度,科学务实谋划,深入严谨论证,着力提高谋划质量,推进项目早转化早实施。一要加强谋划。密切跟踪国家宏观调控动态,吃准国家、省有关精神,找准与当地实际结合点,按照国家重大工程包和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投资领域和方向,精准谋划实施一批稳增长、调结构、惠民生、促创业的重大项目,动态调整充实储备项目库。二要压实责任。各乡镇、开发区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谋划重点项目的主体作用,主动承担项目谋划和转化的责任,积极借助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等单位力量,合力谋划重点项目,落实重点项目谋划专项资金,提升谋划项目的时效性和科学性。三要及时转化。做深做细做实项目前期工作,落实投资主体、资金来源等条件,尽快达到可报、可批和可实施的程度,加强要素和服务保障,促进更多的谋划储备项目及时转化并投入建设。

四、实行台账管理

(一)编制建账。各乡镇、开发区,各有关部门每年10月份开始编制下一年度重点项目投资计划,包括项目名称、建设内容、投资规模、进度要求、年度目标、时间节点、投资主体、责任主体等,报县发改委初审,征求县直有关部门意见后,报县政府审定,形成重点项目计划台账,下达各乡镇、开发区,各部门予以实施。

(二)定期查账。计划下达后,县发改委对省、市、县重点项目实施动态管理,按月将各乡镇、开发区报送的重点项目进展情况,与台账明确的节点进度和工作目标进行核查比对。同时。加强重点稽查,定期赴项目现场了解核实项目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。

(三)及时报账。各乡镇、开发区,各有关单位于每月3日前,将上月重点项目推进、协调调度及调度意见落实等情况报送县发改委重点项目办。县发改委按月汇总分析各地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和协调调度情况,并以《重点项目建设简报》形式报县委、县政府。按季度在《池州日报·青阳新闻》等媒体通报各地新建、续建、竣工和储备项目推进情况。

五、加强协调调度

(一)完善领导联系推进机制。每年年初,县发改委从全县重点项目中筛选一批带动力强、产业链长、对经济社会发展有带动效应的重大项目,报县政府审核后,提交县委常务会审定,根据分工和分管领域确定具体联系项目,明确推进工作目标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,按照“谁联系、谁协调”的原则,建立健全联系领导亲自协调、牵头部门主动跟进、相关部门全力配合的推进机制。县领导每月深入联系项目现场实地协调不少于1次,帮助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。项目责任单位及时报告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重要情况或重大问题,按月将项目进展情况反馈至县发改委。各地在实际工作中,要不断完善和改进领导联系推进项目机制。

(二)完善分层分级调度机制。按照“属地管理、条块结合、部门协同、分层推进”的原则,突出问题导向,完善分级分层调度机制。发改委、经信委、住建委、旅游局等部门要实行旬调度,对协调解决不了的问题,提请县政府分管领导调度;县政府分管领导每半月一调度,重点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;县政府主要领导每月一调度,协调推进全局性、战略性、基础性重大项目,解决重大问题。县发改委对省、市、县重点项目每月进行梳理汇总,全面了解掌握项目推进情况和存在问题,列出清单上报县政府。并对县政府交办的项目进行调度。各乡镇、开发区要按照县级调度频次,对本地重点项目开展协调调度。

(三)建立重点项目“三清单”制度。县发改委对涉及重大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,建立项目问题清单、措施清单、责任清单(简称“三清单”),报县政府审核印发。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清单,逐项抓好责任落实和措施落实,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推进。县政府督办室会同县发改委加强工作督查,督促检查重点项目推进落实情况,并对落实情况实行月通报。

六、强化项目储备

(一)压实谋划责任。各乡镇、开发区、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项目组织谋划的主体责任,结合各自实际和“十三五”规划编制,要将首位产业、产业集聚发展基地、全域旅游发展规划、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等落实到具体项目上,做深做细做实项目前期工作,尽快达到可报、可批和可实施的程度。

(二)建立项目储备库。县发改委负责建立全县重点项目储备库,结合“十三五”规划和国家“三年滚动计划”,组织谋划一批稳增长、调结构、惠民生、促创业的重点项目,并实行动态调整和管理;及时将各乡镇、开发区,各部门谋划、招商、洽谈的重点项目信息纳入项目储备库,按月汇总各地谋划项目进展情况,实时跟踪服务,全力协调推进。

七、提升服务保障

(一)提高服务效能。各乡镇、开发区和县直有关部门要以抓落实为核心,增强服务意识,提升服务质量,对涉及县级审批的,要依法依规尽批快批。对需报上级审批的,要加快支撑性文件的审核、审批进度。

(二)落实资金保障。积极争取中央、省政策和资金支撑,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、专项建设基金、产业基金等要优先安排县级重点项目;进一步推进完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(PPP)模式,对采取PPP模式的重点项目优先推介、优先扶持。

(三)强化用地保障。县国土部门在安排用地指标时,要区分轻重缓急,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指标需求;加强与省发展改革委、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的沟通对接,积极向上争取省级预留建设用地计划指标,重点保障省市县重点项目和“调转促”产业类项目。

(四)完善考核奖惩力度。健全重点项目工作考核制度,设置并加大“四督四保”相关指标的权重。考核结果纳入县综合绩效考核体系。每年县政府对各乡镇、开发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考核结果进行通报,对考核结果排名前3位的予以奖励。在项目推进工作中,对投资完成率、开工率、竣工率排名后2位的单位,由县政府负责同志约谈其主要负责同志。

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
2016年10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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